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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私营企业的土地被征用损失由谁承担?

    我从90年就在一个村委会承包了几亩地办厂,到02年该村委会就把地买给我。可到07年我的地就被政府征用了,土地局说没有使用证,只腿卖地的钱,企业的损失和买地贷款的利息都不管,请问我的损失应该有谁来承担?没有办证我那里知道, 我一个农民怎么知道他们收了钱却没办证就说地不是我的 北京市

    贷款 土地 举报

    提问者:whd2000

    发布于2009-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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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清风笑烟雨遥 丨Lv 3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是不能买卖的,你办不了证的,所以利息不会给你考虑的.但是企业停产和设备搬迁的钱国家还是要给的,这在拆迁补偿办法里有的,你查一下当地的拆迁补偿管理办法,会有明文规定的. 答案补充 违法操作呀,你可以起诉村委会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答案补充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1 2009-03-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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