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未到期不交水电费?直接搬走违法吗?
我们是2009年7月底搬到现在住的房子,合约为一年,在搬进去时房东现场让我们试用各项设施,当时基本能正常使用(中介在场,且和房东认识),但可能因为是老房子且设施都很陈旧,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等设施逐渐不能使用,导致影响生活的正常进行,我们自行找修理人员维修,热水器已修好(费用自己出),其中洗衣机连维修人员都无法解决,这样严重影响到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怕日后会出现更多问题,所以我们决定住到明年三月份直接搬走(房租交到三月份),不交水电费,但此前交过1050元的押金(房东属斤斤计较的人),请问大家,这样走掉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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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志在千里1
发布于2010-01-11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