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租房 > 租房准备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ask9554013391 丨Lv 1
    有关地方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按纳税人和房屋性质不同,对出租行为的税收征收管理分为两种方式:对于个人(包括国内居民、外籍个人及港、台、澳同胞)出租住房的,由我市区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委托镇(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流管办)代为征收相关地方税费及加收滞纳金(以下统称税费);对于个人出租非住房或单位出租房屋的,暂按现行税法规定计缴税费并由我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流管办负责协助管理。
    +10 2020-04-15 北京市
  • ask5657649628 丨Lv 1
    佛山对于房屋租赁税费征收分别采用核定征收和据实征收方式(一)核定征收:1、如纳税人可以提供准确的租金收入依据,但提供的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的,按租金收入与适用的征收率计征应缴税费。其中个人出租住房的,其适用的征收率为《佛山市个人住房租赁综合征收率》。2、如纳税人申报的租金收入不实,或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或提供的收入依据、费用凭证残缺不全的,税务分局根据有关规定核定其计税租金收入计征应缴税费。其中个人出租住房的,纳税人应填写核定审核表,由流管办加具意见后报税务分局,流管办按税务分局核定的计税租金收入及《佛山市个人住房租赁综合征收率》代征其应缴税费。(二)据实征收:如纳税人可以提供准确的租金收入依据,及真实、合法的费用凭证的,则按现行税法的有关规定据实计征其应缴税费。其中,个人出租住房的,纳税人应于办理税务登记后7日内(对要求变更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应于会计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向流管办填报审核表格,由流管办加具意见后,于每月后3日内汇总报税务分局审核,税务分局应于10日内办结。纳税人的征收方式一经确定,如无特殊情况,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般不得变更。
    +10 2020-04-14 北京市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