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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不满意有什么硬性条文决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业主不满意有什么硬性条文决绝缴纳物业管理费!!! 北京市

    物业 业主 举报

    提问者:团见团见

    发布于2009-08-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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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伊乡热线 丨Lv 4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作为业主来说,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是以义务的形式体现出来的,并没有硬性的条文规定,也不可以拒交。 但是如果您认为您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作为,可以参照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找出相应证据,提交业主委员会(如果业主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的,可以找房开商),要求整改。整改不行的,可以解聘,并要求退还剩余物业费用,赔偿相应损失
    +1 2009-08-14 举报
  • 热血燃情 丨Lv 0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有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物业公司有为业主服务的义务。当然权利跟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业主有权利提出整改意见。如物业公司不作为,那么您可以反映到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物业办。如果大多数业主对物业不满完全可以通过业委会解聘物业公司
    +1 2009-08-14 举报
  • 炫丽星空 丨Lv 1
    这个没有任何条文规定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服务不到位,可以投诉要求整改,
    +1 2009-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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