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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求:租房问题

    我与房东在10月24号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面的起止租期是2009.11.7到2010.3.6号,交了4个月租金(1600)和押金(400)。然而由于一些原因,今天是10月30号不想租了,我想问一下:我的租金(1600)和押金(400)可以拿回来吗?如果这是违约的话,要叫多少违约金?另注:合同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我)在租赁期间,有任何原因想要要取消合同或房屋逾期不付,视为违约。甲方(房东)有权没收押金并搬出房屋。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合同终止 租房 举报

    提问者:matthaus27

    发布于2009-10-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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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淡水清园 丨Lv 4
    租金可以拿回来,押金协商解决,实在不行押金就不要了。
    +1 2009-11-01 举报
  • crchen 丨Lv 3
    不可以,法律有规定的!!!
    +1 2009-11-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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