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急求:租房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25784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57845
-
急求:租房问题
我与房东在10月24号签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上面的起止租期是2009.11.7到2010.3.6号,交了4个月租金(1600)和押金(400)。然而由于一些原因,今天是10月30号不想租了,我想问一下:我的租金(1600)和押金(400)可以拿回来吗?如果这是违约的话,要叫多少违约金?另注:合同第五条 违约责任乙方(我)在租赁期间,有任何原因想要要取消合同或房屋逾期不付,视为违约。甲方(房东)有权没收押金并搬出房屋。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违约金
合同终止
租房
举报
提问者:matthaus27
发布于2009-10-29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