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新的抵押登记办法实施后收费的问题什么时候改$https://m.fang.com/ask/ask_425670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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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抵押登记办法实施后收费的问题什么时候改
我本人在成都市区,新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后办法要求的收费标准为“按件收费”,但现房管局仍按照《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前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请问什么时候改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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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汪汪汪汪2010
发布于2008-12-03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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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网吧
丨Lv 0
估计就是你们物价局的事情了。或者就是政策在你们那还没实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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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j283
丨Lv 5
答:办理抵押贷款的登记手续及有关费用如下:(1)过户手续费:房屋售价×1%;(2)契税:房屋售价×6%;(3)他项权登记费:房屋售价×1%;(4)产权登记费:每平方米×0.30元;(5)权证工本费:所有权(本)×5元;他项权证(本)×4元;(6)印花税:贷款合同额×3%;权证(本)×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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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dabian
丨Lv 0
《物权法》及《房屋登记办法》是全国性的法律法规,抵押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要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制定,核发收费许可证,你可以去当地物价或房管部门咨询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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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韵晨曦
丨Lv 2
我们这边已经改了,就从2008年7月1日,一点也没差,弄的没赶上好政策的客户天天来我们这闹。你们那边还没改的话,估计是物价局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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