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外公的老宅基地分了一部分给舅舅,一部分给妈妈。妈妈用自己的钱修了房子并且是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后来房子被国家征用,那么国家赔付的钱款或者房屋舅舅有份吗。舅舅常年没有赡养外公外婆,外公走后还不赡养外婆。$https://m.fang.com/ask/ask_425556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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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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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好比小蚯蚓
丨Lv 0
房屋被征用后,补偿款属于你母亲所有,你舅舅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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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穗穗
丨Lv 4
你妈妈用自己的钱修的房子,房产证也是你妈妈的,有关该房子的补偿款当然规你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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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坛清韵
丨Lv 3
公道自在人心...呵呵,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还是走法律程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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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在墙下等红杏
丨Lv 2
只要是继承人就有继承权,你外公的房产只要写明赠给谁,谁就有继承权。(要公证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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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ngic
丨Lv 2
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公民继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着房屋而转移给新的所有人,这也只是具体执行国家的行政法规,而不是继承的结果。房产是可以继承的,也是可以过户的,但前提必须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要办理下来。如果房产证和宅基地使用权证都合法办理,那么也只有你妈妈是补偿款的受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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