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看房选房
  • 公用露台使用纠纷

    我是一小区二楼住户,该层共用四户,均可通向公共露台,每户都可向露台,有栏杆隔离,但有两块属四户均无法到达的公共区域。现我的邻居与开发商签一协议,他在通往公共区域上开了一个门进入,约定其可使用并在上面绿化等,但并无所有权归属的约定。我认为其属公共露台,属全体业主所有,公共露台我也有使用权,,也准备打一个门出入,与邻居发生纠纷,其无理纠缠阻挠,物业以其与开发商签有协议为由,也认为我不能开门,我欲起诉,认为其与开发商签的协议无效,是否有充分依据?另外该邻居在其住宅内办学,对邻居有噪音与安全卫生的影响,我能否以此为由,要求其封闭其通往公共露台的门?谢谢! 北京市

    物业 房产纠纷 业主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西嶺雪峰

    发布于2012-02-0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skywindx 丨Lv 3
    既然是公用的,就找物业协商,另外有些东西能使鬼推磨的~ 你懂的
    +1 2012-02-05 举报
  • duhbabfsd 丨Lv 2
    你可以找物业帮你解决,实在不行就打点点就没事了
    +1 2012-02-05 举报
  • tj51 丨Lv 0
    找物业协商
    +1 2012-02-04 举报
  • 齐殿天下 丨Lv 0
    具体可以协商,您可以和物业协商,然后才能做出决定!
    +1 2012-02-0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