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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物业法规定:小区车位应“先租后售”。建设单位对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才能出售

    请问,当建设单位对车位、车库权属登记后。车位、车库是否就可以全部出售?是否可以一个都不租给业主? 北京市

    物业 业主 举报

    提问者:jay61132

    发布于2012-01-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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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用户名不为空2010 丨Lv 3
    可以全部出售,业主有优先权。
    +1 2012-01-17 举报
  • hj1268447 丨Lv 0
    可以全部出售,但是不可以一个不租个业主,但是如果他们说已经出售完了,没有出租的了,是可以的。
    +1 2012-01-17 举报
  • 仰脖伸腰真舒服 丨Lv 3
    必须要保留50%的车位出租
    +1 2012-01-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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