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土地性质为划拨交易时问题,急盼答案!!
在青岛,最近定了一套房屋,是房改房,房地产权证上标明是私房,住宅性质, 土地使用条件一栏是:国有土地划拨,土地使用时间一栏:空白,下面土地使用面积恍如是整栋楼房,没有分割,土地建成年代1988年,产权证发放日期是2007年9月份,有国土资源局跟房产局一块一个印章,,后面备注是以成本价购买, 求解:现在在进行买卖时,需要交哪些税跟花费?另外,是青岛,想知道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是不是许多,是不是交了出让金以后,就能变成商品房性质了,改成出让以后,在以后拆迁中是不是能跟商品房一样获得补偿,如果仍然性质为划拨是不是以后在拆迁时会损失许多。。。 急切盼答案,因为要交第二笔房款了,定时候太急促许多方面没搞奢侈,非常非常报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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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111zhaojun
发布于2012-03-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