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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问题,请大家帮忙解答,谢谢了 急用

    甲(出租人)给乙(承租人)签订了租赁合同2年,期间甲有意将卖出房子,并在房子还剩下1年的时候,给乙送达优先购买权通知书 ,乙不愿够买但乙在租赁期限还剩10个月的时候,私下将房屋剩下的10个月转让给丙,丙接纳乙的押金和租金合同到期后,因为丙找乙要回押金等费用,认为乙存在欺诈行为,乙拒绝退还,丙没有搬出房屋。合同到期3个月后,甲将乙和丙都告上法庭。法院判乙和丙都要赔偿损失和合同到期后三个月的房租。丙不服判决,要求上诉请问:1、一审中,丙应该作为被告吗? 2、上诉中是否能将乙一起起诉? 3、上诉或重新起诉乙,应赔偿哪些损失? 4、上诉或重新起诉乙,应收集哪些证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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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角色转换

    发布于2012-02-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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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朋迷家族 丨Lv 0
    我认为丙不应该作为被告,应该要从新起诉,乙收了丙押金,到期后理应退还,正因乙没退,丙才会留住三个月,起因是乙,负主要责任应该由乙付。重新起诉应收集,转租合同,押金收据!
    +1 2012-02-04 举报
  • q259d 丨Lv 4
    1、是的,因为房主不知道丙的具体身份,还有可能丙是托呢2、可以,乙是否告知了房主转租和定金的事3、要回定金和房租呀4.当时签订的合同,最好有录音
    +1 2012-02-04 举报
  • puqiaoyilianyu 丨Lv 1
    1.一审中,丙应该作为被告。2.上诉中肯定将乙作为被告。3.上诉时应该让乙赔偿你的押金等费用,4.你最好有跟以当初签的合同。
    +1 2012-0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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