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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补偿标准应如何确定

    我现有私房一套,2003年12月份,建设局颁发了拆迁许可证,要求拆迁期限至2004年4月30日,不知什么原因,拆迁工作进展缓慢,直到2006年11月5日拆迁人员才第一次打电话给我要求商谈拆迁事宜。我们见面谈了两三次,但对方坚持拆迁补偿价格按2003年12月份估价时段进行补偿;我认为要按2006年11月份市场估价时段进行补偿。现在他们于2007年1月25日送来了第一份估价报告给我,报告中估价时点为2003年12月15日;估价公司作业时间为2005年3月22日至4月10日;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为2006年9月15日,报告送达日期为2007年1月25日。我想请教专家,拆迁人员要求按2003年12月15日估价时段同我谈拆迁补偿,合理吗?如他们坚持这样做,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拆迁补偿 私房 房屋评估 拆迁 举报

    提问者:姑苏e族

    发布于2012-01-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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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illyshary 丨Lv 1
    拆迁补偿标准各地不一样的,可以咨询当地县级主管部门好了
    +1 2012-01-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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