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https://m.fang.com/ask/ask_424886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48862
-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是我爸爸的名字(爸爸死了)。爸爸有个哥哥也死了。伯母(哥哥的老婆)说我爸爸名下的房子是祖屋他们也有一半,因为她出嫁时是在这间屋, 她说当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于是就写我爸爸的名字(只是她说,我爸没提过) 他们自己也有一间房子是大伯的名下的,大伯死后她(伯母)转到自己的名下叫我们去签名弃权(我们签了)。现在知道我村分地,分钱了,就叫我们分给她一半,大伯和伯母一直不住在我家,而我家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都是我爸爸的名字,她就凭嫁过来时住过这间房,而大伯死时是抬回我家里死的就一直咬着说是祖屋,要分她一半,这样合理吗?我是爸的儿子,我有权利拒绝吗? 北京市
更多
集体土地
建设用地
房屋
祖屋
举报
提问者:艾文买房
发布于2012-02-15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luckyagan
丨Lv 0
不知道你母亲是否还健在,夫妻是第一继承关系,子女第二顺位。你母亲还在世的话,房子的支配权归你母亲,不在的话支配权归你。你们是有权利拒绝你伯母的,一句话:分给她,是情意;不分给她,是合理的。
-
-
-
流口水的糖
丨Lv 2
答:夫妻是第一继承,子女是第二继承,房子的支配权归直属亲人先。如不在支配权归你。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