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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纠纷,没有办理过户,协议生效吗?个人信誉影响可以获得赔偿吗?

    甲把房子卖给乙,因为房本没有下来,不能办理过户,户名依然是甲的名字,所以甲乙只草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没有涉及到任何违约责任.此后乙方一直交纳月供大约一年的时间,但其中逾期了两次,对甲方造成了信誉影响.甲想收回房子,把当初乙给甲的钱和一年的月供还给乙,可以吗?如果不能收回,个人信誉影响的赔偿怎么赔?现在,乙方想把房子转卖给丙,请问在甲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卖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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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凝缘儿

    发布于2012-01-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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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qetn 丨Lv 3
    1买卖协议成立 甲收回房产乙不同意,属于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2合同中有明确写明乙方给甲方还贷的 有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信誉影响的 可以追究乙方责任3建议不要撇开甲方再交易 因为后期办理房产证后再过户等工作需要甲方出面配合 会很麻烦
    +1 2012-01-12 举报
  • 夏月彤 丨Lv 0
    只能获得金钱的赔偿,
    +1 2012-01-11 举报
  • 文载道 丨Lv 4
    个人信誉没法赔偿
    +1 2012-01-11 举报
  • 红色月牙 丨Lv 2
    起诉的话,可以获得赔偿!
    +1 2012-01-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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