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购商品房五年了,卖房时已经交付“房屋维修基金”。可物业公司仍每年以“房屋维修费”名义收费?是否违法

    物业 商品房 房屋 卖房 举报

    提问者:笑梦伊涟

    发布于2012-01-1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da7777a 丨Lv 3
    不合法,公维只交一次,如果再要交什么维修费什么的,都不交
    +1 2012-01-13 举报
  • doquan78 丨Lv 4
    不合法,他们只能收物业费,公共维修积金是交房的时候都已经交过了。不用再交。
    +1 2012-01-13 举报
  • dantx306 丨Lv 4
    确实不合理。可以起诉告他
    +1 2012-01-13 举报
  • dingdanglele 丨Lv 4
    您好,房屋维修基金是公共维修基金,一次性收取,由国家行政部门监管。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但物业收取的好像跟那个是两回事,物业肯定也钻这些名目的空子,估计只是违规,不会违法。不过既然物业收费了,就应该给出个明细,这些钱都花在哪了。如果和公维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拒绝交费,或找上级管理部门投诉进行维权。
    +1 2012-01-12 举报
  • 达芬奇0708 丨Lv 2
    是不合法的
    +1 2012-01-12 举报
  • datangwuben 丨Lv 1
    物业也要生存呀
    +1 2012-01-12 举报
  • dgh770913 丨Lv 3
    是违法的。
    +1 2012-01-12 举报
  • yudnso 丨Lv 4
    是不合法的!
    +1 2012-01-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