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购商品房五年了,卖房时已经交付“房屋维修基金”。可物业公司仍每年以“房屋维修费”名义收费?是否违法$https://m.fang.com/ask/ask_424763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47630
-
购商品房五年了,卖房时已经交付“房屋维修基金”。可物业公司仍每年以“房屋维修费”名义收费?是否违法
更多
物业
商品房
房屋
卖房
举报
提问者:笑梦伊涟
发布于2012-01-10 北京市
共8个回答
-
-
-
da7777a
丨Lv 3
不合法,公维只交一次,如果再要交什么维修费什么的,都不交
-
-
-
doquan78
丨Lv 4
不合法,他们只能收物业费,公共维修积金是交房的时候都已经交过了。不用再交。
-
-
-
dantx306
丨Lv 4
确实不合理。可以起诉告他
-
-
-
dingdanglele
丨Lv 4
您好,房屋维修基金是公共维修基金,一次性收取,由国家行政部门监管。主要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但物业收取的好像跟那个是两回事,物业肯定也钻这些名目的空子,估计只是违规,不会违法。不过既然物业收费了,就应该给出个明细,这些钱都花在哪了。如果和公维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拒绝交费,或找上级管理部门投诉进行维权。
-
-
-
达芬奇0708
丨Lv 2
是不合法的
-
-
-
datangwuben
丨Lv 1
物业也要生存呀
-
-
-
dgh770913
丨Lv 3
是违法的。
-
-
-
yudnso
丨Lv 4
是不合法的!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