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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公证后可以申请取消吗?

    奶奶和爷爷一人有套房子,他们有2个儿子,岳父是大儿子,99年死了,奶奶也04年死了没立遗嘱。09年吆爹和爷爷口头协议,让爷爷把奶奶那套房子给他,爷爷这套房子他就放弃让给我老婆。爷爷相信了,2009年1月去公证了,现在爷爷想把他这套房子以遗嘱形式公正给我老婆。但被告之房产还有6分之一是吆爹的,现在吆爹想染指这套房子。但奶奶房子我老婆也应该有6分之一,请问现在爷爷和我老婆一起去公证处能申请当时他们的公证无效吗?吆爹把奶奶那套房子已经卖了。现在吆爹两口子已经有2套房子了,我们一套都没有。 北京市

    房产继承 公证 房产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zhangdatingting

    发布于2012-03-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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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春平网络 丨Lv 1
    涉及到法律发条,不是太能理解或者回答。。。
    +1 2012-03-10 举报
  • 星之网络 丨Lv 4
    应该是可以的
    +1 2012-03-10 举报
  • 红枫之家 丨Lv 5
    你说的事实涉及人物等,看的不是很明白。但就你的题目来说,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参考法律条文《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刘昭彦律师
    +1 2012-03-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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