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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问。回迁房屋质量不合格,并且入住六年,再次拆迁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我家房屋是2003年6月份动迁。2004年年底回迁入住的。至今6年了。因房屋质量不合格,检测为危楼。公告拆迁时间是2010年10月份。ZF以危房翻建的名义给的赔偿。由于拆迁办主任的答复是:我们的房子不属于拆迁和征收,并且说03年拆迁的时候并没有“拆迁”和“征收”这两个名次。与新拆迁法不挂钩。把我们的拆迁推回了39号文件的规定。这样的情况。按ZF所给的赔偿合理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急问。 北京市

    危房 拆迁办 拆迁补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youqi2

    发布于2012-03-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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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girlsmart 丨Lv 3
    你自己去报不回多少的 最好让媒体曝光中间的一些细节 这样会报的多点
    +1 2012-03-09 举报
  • 粑粑兔 丨Lv 4
    每个地方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一般向你这种情况可以高于拆迁标准10%-20%
    +1 2012-03-09 举报
  • zhangdatingting 丨Lv 4
    根据国家出台文规定,所有与文本相关联的问题,以出台文当天起为准。你可以通过法律解决,首先举证;1、现有危房证明;2、上次拆迁通知或证明;3、房产证明;4、小区房屋验收合格证等。也可以告**不作为,不顾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拆迁房质量监督严重失职,要求赔偿。总之可以在好多地方下手,让**出面。记得人多一点会好些,也可以动用媒体
    +1 2012-03-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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