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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7号晚上租了人家房子,付了两百块钱房租,租的时候没有签任何书面协议或者租房合同之类的,我租了4天,搬走了。请问除去这4天的房租,剩下的需要退还给我么?盼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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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glawen

    发布于2010-11-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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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井冈风甜 丨Lv 0
    按照现在租房规则是不会退你钱的,但是如果你遇见的是个通情达理的房东就可能会不计较那么多。去和房东沟通下,试试也许他会退你呢
    +1 2010-11-15 举报
  • 盖拉府 丨Lv 0
    那要看当时两百块怎么划分了!是说好一个月两百就没得退!如果是算天的话便可,但房东不退你也是没办法的!不管是上述哪个都可以跟房东商量下,对方人要是好说话就可以了!
    +1 2010-11-15 举报
  • 理想战争 丨Lv 4
    一般这种情况,房东是不轻易退钱的,当然世上还是好人多。你和房东好好说说看他怎么讲..
    +1 2010-11-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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