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收房的日子,可是到售楼处收房时发现存在很多不可忽略的问题.$https://m.fang.com/ask/ask_4243710.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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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的日子,可是到售楼处收房时发现存在很多不可忽略的问题.
问题如下:1.该商品房无验收合格证书;2.电梯无法使用;3.小区绿化道路未完工;4.卧室间隔墙未造.由于合作方未达成合同上的收房要求,所以拒绝收房.这牵涉到违约金的问题,请问这样做在法律角度来讲,哪方才应该支付违约金?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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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
验房
违约金
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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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dafljwofa
发布于2008-09-12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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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捣家族
丨Lv 2
明显工程还没有竣工验收到约定收房的日子没有交付使用,是开发商的责任,违约金应该由他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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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爱的小屋
丨Lv 4
你好,应该是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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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住别墅
丨Lv 2
道路平整都没做好,没有小区景观设施了,明显的进度拖延和时间安排的不合理。开发商负全责,有定金的让他们返还你原先的两倍定金,没定金的收违约金,拖欠的时间按找银行的滞纳率来计算。若开发商要赖到施工单位身上,搞三角债关系,你要记住,还是要咬住开发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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