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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土地法律专家组律师,施工许可证可否申请信息公开?

    当地政府搞开发,在我家承包地上施工被我方制止,后来施工方报案公安局民警将我抓去拘留10日,我出了拘留所自家承包地也被破坏的面目全非!当地国土局不作为对违法征地不查处,我现在在告公安局行政处罚的行政行为违法,现在关键的是施工方很可能没有施工许可证在我家承包地上施工的行为违法,我准备明天去县建委查询施工方是否有施工许可证,不知道能否查到?如果查询不到可否向建委申请信息公开?请问我对施工许可证申请信息公开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北京市

    土地征收 国土局 举报

    提问者:wuchqing449

    发布于2010-05-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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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吉古吉古 丨Lv 4
    你说的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政府组织实施的征地行为。 1.你可以到当地国土部门进行查询相关征地事宜。如:土地征收公告等。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另外,《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规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被征土地。 2.另外,你也可以申请查询《建设用地批准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2、23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3.“渝东南火车货运站”项目如果使用你村集体土地,应依法办理征收及农用地转用手续。如果征收审批手续沿未获省政府或者国务院的批准,该项目是不能用地的。希望你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征地拆迁部 傅栋梁0311-85339069
    +1 2010-05-19 举报
  • 愛一個人好難嗎 丨Lv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和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91号)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既不按时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因此,你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询施工许可证!
    +1 2010-05-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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