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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地基纠纷

    男子甲,在祖屋后旱地起一新房 因为土地不够而和邻居转换地产 然后在该全族兄弟之间写了一合同大家都签了自己的名字之后房屋的地基 做好了 然该 男子甲 因病缘故 突然去世 2个月后 该男子儿子 乙 打算完成父亲没做完的房子 然一邻居《乡书记》因为和其母亲吵架而突然反悔 要求拿回自己的地产 男子的房屋并未得到政府的批准 遇该类似问题如何解决? 北京市

    地产 新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zoubufeng

    发布于2010-07-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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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阳泉金博士 丨Lv 4
    既然有乡书记,那么肯定就不是城市!在农村自己宅基地盖房子,不需要政府批准!这个事情根本不用怕,既然合同都签了,他想拿回去也拿不回去了!合同他签字后就是有法律效应的!你继续盖你的不要问他,不行就去告他!
    +1 2010-07-21 举报
  • 人都光 丨Lv 0
    有几个问题,必须讲清楚。 1.地是出让地,还是划拨地。 2.合同是跟谁签的,是否是土地证的所有人。 3.转换用地是否通过了国土部分的正确手续。 这三个决定了,合同是不是具有法律效益,不具有法律效益的合同是无效,甚至作废的。
    +1 2010-07-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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