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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求助请问这样的房屋合同有效?

    请问这样的房屋合同有效?钱全交了,没打收条,和房东在房产所签的合同,现在房东反悔了,因为正在租用此房的承租人他说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没办过户,现在已经过了快三个月了,房东既不退钱也不过户,老是今天 拖明天的,怎么办?房屋总款28万,合同上写10万,房东说可以少点费用,就听她的了,也咨询了律师了,律师说打官司胜算不大?高人指点下?谢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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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豹子头林冲2010

    发布于2010-06-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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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网速就这好 丨Lv 4
    这个你是没有戏了
    +1 2010-06-08 举报
  • 柠檬瓣2011 丨Lv 2
    法律是已合同为准的。而且你给他钱连收条都没有。还有房东又说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似乎是个陷阱一样。既然你合同都签定了。那就应该卖给你。这是法律承认的。房东说承租人有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那是在合同签定前和承租人协商的。但是现在合同签定了。无论如何都要过户给你。合同是有法律保障的。至于他现在出来说承租人想买也没用了。那是房东的失职。既然合同都签完了那就以为者也放弃了优先的权利。这个时候在拿这个说事情是无效的。你的问题也很明显啊。给了钱不拿收条。一般做低 也要两份合同的的啊。一个正式的。一个作低的。
    +1 2010-06-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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