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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土地纠纷,甲方种了将近三十多年的土地,乙方突然跳出来说是他家的,但是在土地经营权证上该土地是属于甲方,乙方经过以前的老人即承包土地的村官的几句话就定性说土地应该属于乙方,并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下,村委员会就把该地判给乙方,请问这种情况下,甲方申诉是否能赢?非常感谢!

    关于土地纠纷,甲方种了将近三十多年的土地,乙方突然跳出来说是他家的,但是在土地经营权证上该土地是属于甲方,乙方经过以前的老人即承包土地的村官的几句话就定性说土地应该属于乙方,并在没有经过甲方同意下,村委员会就把该地判给乙方,请问这种情况下,甲方申诉是否能赢?非常感谢! 北京市

    土地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ask7225205425

    发布于2020-04-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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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0个回答
  • ask6315428252 丨Lv 1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1 2020-04-10 举报
  • ask7339379285 丨Lv 1
    需要让律师看看判决
    +1 2020-04-10 举报
  • jujue_liu 丨Lv 3
    我们在此类问题上经验丰富,我们帮你
    +1 2020-04-10 举报
  • ask7862241706 丨Lv 1
    土地经营权证上是你的名字,您享有试用权;村委会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1 2020-04-10 举报
  • ask2347428737 丨Lv 1
    您好,乙方手里有什么证据?
    +1 2020-04-10 举报
  • 新房汪同学 丨Lv 4
    您好,建议起诉解决
    +1 2020-04-10 举报
  • ask803428520 丨Lv 1
    您好,建议您委托当地律师提起诉讼,会增加胜诉几率。
    +1 2020-04-10 举报
  • ask2259068365 丨Lv 1
    您好,根据有效权证确定权属,可以向法院起诉。
    +1 2020-04-10 举报
  • 林伟俊 丨Lv 3
    您好!村委会是没有权利把该地判给乙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2.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
    +1 2020-04-10 举报
  • ask9663049046 丨Lv 0
    你好,一般以土地经营权证为准,如果有争议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1 2020-04-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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