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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管费的缴纳时限以物管条例为准还是按有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为准?

    我新买有一套住房,是去年8月低交的房,10月3号缴纳了所有费用,房开商给我一个通知,让去物业管理处办理有关手续,但我一直未去办理。今年3月才去缴纳了一年的物管费,同时物管把钥匙交给了我,还有一份《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上面很清楚的写着:乙方应与收房之日(以交钥匙之日为准)起按月交纳物业管理费,我不理解,为何物管要我从去年的8月起交,到底按条例还是按双方的合同为准? 北京市

    物业费 物业 收房 举报

    提问者:fan6151

    发布于2011-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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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lanxing981 丨Lv 3
    据上所述,条例和合同是同理。从开发商通知交房开始收缴物管费,你一直没办,但物管的服务没有因为你不办理而停止。
    +1 2011-04-05 举报
  • metalsnail 丨Lv 4
    物业管理费总是要有人承担的,不是你就是开发商,关键还是看你们购房合同中关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约定。一般不做约定的,都以开发商通知您入住作为期限。您没有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期间所有物业管理费费用也应有你来承担。
    +1 2011-04-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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