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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过户未完成前(未交房),水电改造费用依法应由谁负担

    我于09年11月底向别人买了一套房子(房改房),当时是11月底签的合同并与卖家去办房产手续,2010年1月份房产证才拿到手,之后卖家才交房。现在我已结清购房款,要求其与我办理水电过户手续时遭到其拒绝。原因是12月的时候卖家单位水电产权由集体所有改为个人所有,他交了水电改造为个人(一户一表)的费用,现在他以签订合同之日起房屋就归我所有为理由要求我负担这部分费用,请问他的要求合法吗?我个人觉得只有在1月份房屋产权过户到我名下后,水电方面的改造费用才开始由我负责。请问各位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有的话最好把法律条款和贴出来,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水电改造 房屋 房改房 举报

    提问者:xijiabo

    发布于2010-02-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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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shihenongtian 丨Lv 3
    这个主要还是看合同里怎么约定的,大多数是以房屋物业交割日为准,交割之前的费用由原房主承担,交割之后的费用由现房主承担~!
    +11 2010-02-04 举报
  • _宁菲儿 丨Lv 1
    没办法了 你就拿了吧 这个东西吧 你必须拿 不然因为这打官司 去和他耗 第一是不值得 二是你耗不起
    +1 2010-02-04 举报
  • 圆圆小姐2010 丨Lv 0
    水电燃气等属于基础设施,不属于配套设施,这项费用不应该由业主承担,这项费用已经包含在购房款项当中,如果收取属于双重收费!
    +1 2010-02-04 举报
  • TonyMilt 丨Lv 0
    合同的签署有问题,应该写上“房主承担该房屋腾房交付使用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知道你的合同里到底是怎么写的,但是这个你事先如果不知情的情况下,合同里还没有约定,这个就对房主没有约束了。 你可以起诉,但是起诉即使胜诉,那么起诉的时间长短等等是否值得,都是要考虑的 还是协商比较好
    +1 2010-02-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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