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为什么黄某获奖房屋权要交一次契税,然后交换行为的时候又要交一次契税?$https://m.fang.com/ask/ask_423802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238021
-
为什么黄某获奖房屋权要交一次契税,然后交换行为的时候又要交一次契税?
2006年,黄某获得单位奖励房屋一套。黄某得到该房屋后又将其与李某拥有的一套房屋进行交换。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奖励黄某的房屋价值30万元,李某房屋价值35万元,协商后,黄某实际向李某支付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款5万元。税务机关核定奖励黄某的房屋价值28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4%.计算黄某2006年应缴纳的契税。 北京市
更多
地产
房屋
房地产
购房税费
举报
提问者:popojm
发布于2009-04-18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
-
benbi
丨Lv 0
契税是由承受方交的,所以获奖房屋权要交一次契税与李某交换房时由实际支付差价的一方以差价款交契税,都是由承受方交的,多交的一方用差额交对于一个交换来讲相当于是承受方,所以也是黄某交
-
-
-
毛头爱民俗
丨Lv 0
交一次就行了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