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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子要拆迁究竟按什么标准理赔的

    近日家里要面临拆迁,拆迁办要来评估,问他们按照什么来评的,竟然说按照06年的文件.现在都2010年了,再按照四年前的标准能行吗?究竟怎样才能保证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的利益?如果赔偿不合理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北京市

    拆迁办 房产纠纷 房子 房屋评估 举报

    提问者:绿茶加青梅

    发布于2010-02-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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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萌芽文学 丨Lv 4
    首先要看你提到的那个06年的文件对拆迁补偿及评估是如何规定的。如果只规定了确定补偿标准的程序、原则、方式等问题,只要该文件未废止,按照该文件执行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如果该文件涉及具体价格的问题,有诸如XX类型房屋每平方米补偿XX元之类的内容,就不行了。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而该评估价格必须由具备房地产资质的评估机构经市场评估确定,其他机构、和各类文件是不能够擅自对具体补偿价格和标准作出强制性规定的。《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规定:拆迁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拆迁规模大、分期分段实施的,以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为估价时点。因此具体补偿标准是随时间变化的,以4年前的标准来补偿现在的被拆迁房屋,也是不合适的。建议向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反映该问题。拆迁补偿的标准和估价时点有关系,也就说不同时期拆迁的房屋,评估的拆迁补偿价格是不一样的,但说照06年的文件,也并没有什么问题,因为文件
    +10 2010-02-09 举报
  • 网虫冲浪 丨Lv 0
    ;)放心吧,他评估他的,你报你的价,没有任何人有权利把你从自己家赶出来的。他们好好跟你谈你就好好跟他们谈,谈的妥皆大欢喜双赢,谈不妥只能怪他们拆不起你的房子。他们不跟你好好谈就甭理他们,难道他评估个一块钱就得一块钱给他拆啊。呵呵,放心吧。你是房产的所有权人,没有人比你更有权利报价的。最终决定权在你。
    +1 2010-02-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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