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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租房卖房。。。

    你好: 我家租了隔壁的门面房租金3万/年,租期2年。现今差不多过了2个月。他(房屋所有人)却在门边上张贴了“此房出售”。请问他有权利张贴么?我有权利阻止他张贴么?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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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leana_lin

    发布于2009-10-2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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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文姐姐11 丨Lv 3
    没有
    +1 2009-10-22 举报
  • WCY 丨Lv 3
    他有这个权利,因为他对房屋有着所有权及处置权,这是很正常的,你也有你的权利,第一、优先购买权,第二、如果房屋真的转让了,你的租赁合同全部条款,也就是说甲方的全部权利义务原封不变的转移给受让方,否则他的交易是不能进行的!通俗讲,这叫“买卖不破租”,这些相关法律条文上规定的很明确,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可以再聊
    +1 2009-10-22 举报
  • 白衣灼灼 丨Lv 2
    这个主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或者是协议上面怎么规定的。有的租赁合同上面表明:若甲方(房主)出售此房屋,则乙方(承租方)有优先购买权,有这一条的话就是你允诺了房主可以出手此房。
    +1 2009-10-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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