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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买了个二手房子,房产证是红本,土地是集体的,但原主的购房合同,房产证,都在我手里,也公证了

    当初买房子的时候说没法过户,只给公证了,请问我能过户或买卖吗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二手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zheyangzia

    发布于2011-06-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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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gentcz 丨Lv 2
    此类房子:小产权房。先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能否过户。不能过户的话,当然不存在国家允许下的买卖。纠结:1,房产证名字不是你的,对方可以补办,那你手里是废纸一张。 2,土地是村集体财产,拆迁房主存在补偿问题,存在纠纷。 3,最不好的事情是房主变故意外。
    +1 2011-06-29 举报
  • golb 丨Lv 3
    你好,请问你手里的产权证是当地房产局给的那种商品房的房本吗,如果是,你就可以买卖或是过户,从你说的情况来看,既然当地公证处都给你们公证了,就应该是纯商品房,你现在既是受托人也是买受人,你拿着房本,公证书,还有卖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还有你夫妻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如果你要再次进行买卖,要看一下你的公证书有没有转委托权,如果没有,你就只能过户,不能买卖了。
    +1 2011-06-29 举报
  • 尹怡人 丨Lv 3
    由于土地是集体的,这房子是无法过户的,唯一的补救方法是去村里改名字,但是这里涉及到一个问题,你这房子自己住可以,买卖的话没办法
    +1 2011-06-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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