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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的房子能赔偿么?

    我家是临沂兰山的,现在我们这里要修路,政府要占用房子,我的房子是05年盖的.(公公盖的),我是在07年结婚的,现在有一女1岁半......我们家只有一座房子,现在我的房子政府要占用,并且说我的房子是非法建筑,我想问问 政府修路占用了房子说我们是非法建筑不给赔偿,我们没有钱买房子住在哪里???不能修好路 住大街上吧~~~象这样只有一座居住房的 真的不给赔偿么? 我的房子当时是花了18000买的村里的宅基地并且是一个池塘~又花了40000买了沙垫的.而且当时还花了6000盖房子的押金.政府才让盖.现在押金都还没有退...现在说要拆房子不给赔偿 合法吗?? 北京市

    拆迁补偿 房产纠纷 房屋 宅基地 举报

    提问者:郑凯丽

    发布于2010-01-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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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manners_0 丨Lv 3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 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1 2010-01-10 举报
  • yanjiu5 丨Lv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进来,有些高级人民法院就有关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的问题向我院请示。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诚实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返回。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三,本批复发布之日起,最高人民法院(1993)法民字弟9号《关于适用《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弟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时废止。
    +1 2010-01-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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