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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的农耕地被征用了,但村队长分给我们的

    我们的农耕地被征用了,但村队长分给我们的土地款要少于实际的土地面积款18万左右该怎么维权?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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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159597590

    发布于2020-04-0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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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8262869792 丨Lv 2
    少的钱去到什么地方了?
    +1 2020-04-08 举报
  • ask6021962726 丨Lv 2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事项,其中,第七款就是关于征地补偿款的使用、分配方案的事项。因此,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是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而不是由村委会直接决定的。本村土地被征收后,村委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召集村民会议,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讨论决定征地补偿款的的分配方案,村民会议应当由年满十八周岁过半数的村民参加,或者三分之二的农户代表参加才算合法,做出决定应当经过到会人数过半数通过。因此,村委会未召集村民会议直接决定征地补偿款分配是不合法的,一些地方村干部不召集村民会议讨论,直接决定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这是对村民自治权利的侵害,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2020-04-08 举报
  • WCY 丨Lv 3
    可以到乡里反映
    +1 2020-04-0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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