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人在拆迁后,直接把两套拆迁房分别赠予两个女儿,房产证直接分别是两个女儿的名字,没有过户手续。但是小女儿女婿以户口和二老在一起为由,认为自己得到的房子是应得的,姐姐的房子是二老的,要作为遗产和姐姐家对分。二老不同意,小女儿女婿翻脸,一直到岳父去世,小女婿也不露脸。下葬第二天,小女儿和母亲表示,自己只要自己被赠予的房子,不要姐姐名下的房子了,但是从此也没有这个母亲了,气的老人心脏病有的发作。老人名下没有房产,住在大女儿家,有劳保,衣食能自理。小女儿夫妻二人名下有两套房,一个店面。在这种情况下,
两个老人在拆迁后,直接把两套拆迁房分别赠予两个女儿,房产证直接分别是两个女儿的名字,没有过户手续。但是小女儿女婿以户口和二老在一起为由,认为自己得到的房子是应得的,姐姐的房子是二老的,要作为遗产和姐姐家对分。二老不同意,小女儿女婿翻脸,一直到岳父去世,小女婿也不露脸。下葬第二天,小女儿和母亲表示,自己只要自己被赠予的房子,不要姐姐名下的房子了,但是从此也没有这个母亲了,气的老人心脏病有的发作。老人名下没有房产,住在大女儿家,有劳保,衣食能自理。小女儿夫妻二人名下有两套房,一个店面。在这种情况下,老人想要起诉小女儿,拿回赠予她的房产,并且告她遗弃罪,告小女婿不履行协助赡养老人,有可能赢吗?需要什么证据?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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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7846203223
发布于2020-04-08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