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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年有什么新的房地产法律法规?

    提问者:小_蛮_妖

    发布于2008-07-13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 马德里sula 丨Lv 4
    国务院办公厅7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中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国土资源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通知还要求,2008年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情况向国务院做出专题报告。商品住宅项目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日期:2008-06-12 从今年7月1日起,土地出让合同要明确填写建设项目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属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原则上开发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若受让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开竣工建设的,须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1 2008-07-14 举报
  • 阳泉金博士 丨Lv 4
    没有啊 !!
    +1 2008-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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