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关于二手房有二套房的个税征收办法(针对卖方,房产证己过五年有差额),是收评估价2%还是差额20%?$https://m.fang.com/ask/ask_4229833.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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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有二套房的个税征收办法(针对卖方,房产证己过五年有差额),是收评估价2%还是差额20%?
现在这套房情况是这样的,契税发票己过五年,房产证还有半个月就满五年了。上一手发票价是6万多,现评估价是13万多。买家是首套购房,而卖家手上有两套房。那么,卖家的个税是按现评估价2%征税还是按差额征20%?跑去地税局问过两次,都说是按差额征收(因为申请税期间本人和办税人员发生过争执,会不会是故意为难我,但今天我们经理去问过也是一样。也有可能是针对这一单所采取的征税办法),但之前有同行的说是按评估2%征收。这事情搞得好烦。突然税费多了一万多。哪位可以解救一下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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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jing0714
发布于2011-12-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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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ter_mj
丨Lv 0
交税是看买家,与卖家是第几套房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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