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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女房产继承问题
房子的户名是祖父,已过世。祖母在世。父亲那辈一共5个人。目前房子是父亲和祖母共同居住。此房产的继承问题按法律如何分。除父亲外其他人都有住房,在法律上是不是会考虑这点而照顾。祖母是否有权利指定房产继承人。求解答,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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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雪莲王☆红叶
发布于2012-03-25 北京市
共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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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还怕的
丨Lv 3
去办公证,分的话,是分成六份,你祖母占50%其他各占10%,祖母住可以,无权指定继承人!因为她她的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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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多瑙河
丨Lv 0
给每个人打个欠条,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因为办理公证还须很多材料,包括: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身份证、房产证、被继承人生前家庭成员情况证明等。 转让行不通,谁多谁少,根本无法确定继承份额,管局只受理房产转让协议,而根本不会承认什么房屋份额转让协议的,即使受理,转让还得缴纳一大笔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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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照进梦想
丨Lv 3
同意放弃父母继承权的兄弟姐妹亲笔书写放弃继承声明书,后各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同去房屋产权登记处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注意:如果有不能亲自前往登记处的,最好花点钱到公正处办个公正后,再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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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德
丨Lv 1
有权利指定房产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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