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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ouyangyihu 丨Lv 4
    《南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1)家庭连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六个月;(2)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3)具有南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二年;(4)年满60岁的孤老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残疾人。此外,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总额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在南京市无其他住房的,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 2012-03-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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