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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一套拆迁安置房,应属于主体质量问题。不知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一是拆迁安置部门

    我有一套 北京市

    安置房 拆迁 举报

    提问者:ask503939232

    发布于2020-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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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382033092 丨Lv 1
    不能单独处理。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分以下几种情况:1、虽是拆迁安置房但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这种房屋当然可以进行买卖,其效力相当于普通的商品房买卖。2、拆迁安置房在未领取权属证书前发生的买卖。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据此,如果双方发生争议诉讼至法院时争议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房屋买卖合同
    +1 2020-04-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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