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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买卖住房,买房答应2%的过户费由买方缴纳,9600元,然后卖方由于2年内买过一处房产,有购房去向

    这9600元的过户费可以免缴纳,但是这个钱可不可以仍旧找买方要呢?因为不管有没有去向,买方都是要缴纳这个钱的,而且这个去向也是卖方花钱购的房,也不应该是为了买方而省吧,疑惑ing..... 北京市

    购房 二手房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dafagaggfg

    发布于2012-01-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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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ouyang_hui16 丨Lv 2
    按照合同上履行。有办法协商,那是最好的。
    +1 2012-01-27 举报
  • 安东在线 丨Lv 0
    是否有签约合同,如果有这个钱应该是归属买方的钱,若没有可协商
    +1 2012-01-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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