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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房产个人所得税
最近定了一套房子,原来产证有4个人,后来有一个人去世,名字去掉了由另外三人继承,现在他们卖的话好像要多交一部分个人所得税,就是继承来的那一部分的20%。有没有人知道怎么回事,还有这种情况要交多少税,是总价/4*20%么,有没有办法不交或少交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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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伊乡热线
发布于2012-03-22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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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老虎!
丨Lv 4
没有办法不交。看到底是由个人还是一起继承个人:继承的话有(现购价-原购价)*20%的个税跑不掉(按理说应该这三个人给)。1、如其中一子女继承该房产同时补偿其他子女: 必须进行遗产继承公证(房产),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死亡证明(若健在可以继承其子女的财产),其他子女必须到场签字同意放弃该房产,需支付公证费(按房屋市值*公证处的收费比率--一般公证处会指定相关公司对房产进行估价)。 2、对外人出售该房产: 同上,必须先行遗产继承公证方可出售。其他手续与正常出售二手房屋相同,通过中介需支付中介费并缴纳国家规定各类相关税费(出售时可与下家约定房价为净到手价,税费对方承担。) 上述2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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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堰
丨Lv 1
去世的那个人一定要缴纳1/4的个人所得税,没有办法不交,少交要看你们那里还能不能坐地房价,现在国家不允许了,你要去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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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vas
丨Lv 0
那部分叫遗产税,这套房子要交的就是总价四分之一的20%,新办出来的产证满5年后就不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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