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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问题
我有两兄弟,都是从农村考大学而成为非农业人口。农村家里的宅基地在十年前已经由父母在公证处公证为我兄弟二人共有。现在我们村要被拆迁作为商品房用地。 我想问的是:1、公证处公证过的房产,现在可否认为此房的所有权是我们兄弟俩? 2、我们是否有权利要求按照每人35平米的政策来补偿?由于我们是属于两个户头,是否应该拿两套房子来补偿? 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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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fengj9773
发布于2012-02-05 北京市
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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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an860
丨Lv 3
看你们当地的情况而定,不管怎样所赔付的都应该属于你们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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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bingche
丨Lv 4
可以认为此房是兄弟两人共有的。但只能够算是补偿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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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红茹
丨Lv 2
这个是有效的哈 公证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哈 但是具体怎么赔偿要看你们当地的政策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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