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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合同纠纷

    :您好,我有个房屋出租合同的问题,我出租了一套房子,合同没到期,对方不租了,是不是违反合同了?合同内容如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前,本合同仍有效。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季度须向对方交纳季度租金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对方虽然提前通知我了,可我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对方不租了,算不算是违反合同,应该缴纳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洄游梦仙

    发布于2012-03-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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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9个回答
  • swatert 丨Lv 3
    你好:建议可以再次协商、如果对方还是不想同意,可以告知对方合同上面的内容!如果他愿意协商、建议在违约金上适当减少至百分之5到百分之10,大家好说好商量哈!
    +1 2012-03-21 举报
  • 琳琳穗穗 丨Lv 4
    理论上是,协商无果的话只有按照合同来
    +1 2012-03-21 举报
  • 孙凯文 丨Lv 0
    如果严格按照法律意义上说!他这边算违约哈!
    +1 2012-03-20 举报
  • 娇美儿 丨Lv 0
    经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肯定是算违约的
    +1 2012-03-20 举报
  • 梦回 草原 丨Lv 0
    违反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的。
    +1 2012-03-20 举报
  • 信息港之夜 丨Lv 4
    如果提前通知了还协商不成 那就只有找相关的机构处理了
    +1 2012-03-20 举报
  • 相思好比小蚯蚓 丨Lv 0
    先协商如果还不能解决那就拿合同去仲裁委员会仲裁
    +1 2012-03-20 举报
  • KANGTA1998 丨Lv 4
    签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是怎么样写的就按照上面办酒是了,这很简单哦!
    +1 2012-03-20 举报
  • 逍遥傲 丨Lv 4
    嗯,这个算是对方违约。其实是否违约在于你,其实人生一辈子,多给人一点方便,成就的还不是自己,有时候想问题不要那么死板
    +1 2012-03-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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