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开发商为商品房业主办理土地证是不是要收取土地收益金

    广西桂林市源泉房产开发公司在其开发兴安县明日佳园小区业主办理土地证时,明确意味要收取土地收益金、土地交易费,120平米房屋,两项花费加在一起要一千七百多元。有业主咨询公司为何要收取两项花费,收到答复是兴安县国土资源局收取两项花费,与公司无关。后咨询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答复为必须收取此项花费,求解:向业主收取土地收益金、土地交易费合法吗如不合法,该向谁投诉? 北京市

    土地证 交易费 土地收益金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gaobai813

    发布于2012-02-0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jishu2 丨Lv 4
    现在很多地区已经把“房屋产权所有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合并为“房地产证”了,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业主再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如果LZ所在的地区尚未实行两证合一的制度,那么LZ可以持房产证和户主身份证到当地市级便民服务的国土局(有些地方是“房产和国土资源”)窗口办理土地使用证,费用也就是百十元吧。因为开发商当初就已经取得了土地的使用证,这个时候办理只不过是把土地使用证由开发商那里迁移到业主手中罢了。
    +1 2012-02-03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