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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友分手后,共同生活期间的房子公证了归我,必须按过户进行吗

    8年前我和老公结婚,后来也有了孩子,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在05年老公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老公的名字,因为种种原因,房子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在09年我们离婚,因为没有结婚证,当时写了协议,算是“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协议了房子归我,等以后能办房产证了,他配合讲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前段时间交了契税维修基金等等,到元旦房产证就办下来了,是他的名字,可是我问一下要花很多钱,请问有没有别的办法能省钱的?事情比较复杂,谢谢大家了。有人说可以跟前夫协商一下,就说他欠我钱,让法院把房子判给我,过户就不要钱了,是这样吗?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房产证 房屋维修基金 举报

    提问者:没事儿偷着乐呵吧

    发布于2012-01-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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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kuaidianzhong 丨Lv 4
    不会啊,如果法院判给你的话,也要交这个过户的钱。说白了,在法律上你和你前老公没有任何关系,你们的那套房产必须过户,不管用什么方法,这部分钱是一定要交的哟。
    +1 2012-01-09 举报
  • Accettind 丨Lv 0
    既然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而且名字是他的,而你又想房子归你所有的话你就只能采取过户的办法了。公证什么的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时间一过你的产权就失效了,房地局还是只认房产证上面的人。所以还是去办理过户吧。
    +1 2012-01-09 举报
  • lang413926 丨Lv 1
    过户要钱的,你可以找中介帮你去做避税,可以少交一点
    +1 2012-0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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