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分手后,共同生活期间的房子公证了归我,必须按过户进行吗
8年前我和老公结婚,后来也有了孩子,但是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在05年老公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老公的名字,因为种种原因,房子一直无法办理房产证,在09年我们离婚,因为没有结婚证,当时写了协议,算是“解除同居关系协议”,协议了房子归我,等以后能办房产证了,他配合讲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前段时间交了契税维修基金等等,到元旦房产证就办下来了,是他的名字,可是我问一下要花很多钱,请问有没有别的办法能省钱的?事情比较复杂,谢谢大家了。有人说可以跟前夫协商一下,就说他欠我钱,让法院把房子判给我,过户就不要钱了,是这样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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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没事儿偷着乐呵吧
发布于2012-01-07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