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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按新政策来还是老政策来? 原是2003年通知拆迁并签下合同,后因种种原因全村的合同全部取消再重新

    订过,这期间大部分人都签订了合同,但有少数(60户左右)还未签订,一直拖到至今,现又要来签订合同,却说按2003年的政策来,而不是按新的政策来签,请问到底是按哪个为准来签订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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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芸若

    发布于2012-01-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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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liuyue010899 丨Lv 2
    按你们签合同的日期为准。
    +1 2012-02-01 举报
  • 草桥紫藤 丨Lv 3
    你这种情况有很多,自 2011年1月21日之后的所有拆迁行为全部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签订合同的,按签订合同日期计算,1月21日之前的按原政策
    +1 2012-02-01 举报
  • s_uer 丨Lv 4
    没有签的都是按新的政策来签。
    +1 2012-02-01 举报
  • 秦岭通讯 丨Lv 0
    应该按照新的政策来签订,因为之前签的合同是取消了,那也就是已经无效了,再加上是重新签合同,那就应该根据新的政策来。
    +1 2012-02-01 举报
  • 不流泪的豆浆 丨Lv 2
    2003年签下的合同!没有按期履行,拖到现在当然是按现在的政策了。2003年的钱那么大,现在的钱那么小怎么能比呢。
    +1 2012-02-0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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