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相关搜索推荐

共4个回答
  • ask5025797438 丨Lv 1
    你好!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1 2020-03-31 举报
  • ask7178336359 丨Lv 1
    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1 2020-03-31 举报
  • ask9483329410 丨Lv 1
    一、关于房屋出租的计税依据问题对商(市)场或其他纳税人将部分房屋整间出租,应按租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对未构成房屋的柜台、铺面、场地等出租的,仍按房产的原值征收房产税。二、关于转租的房屋计算缴纳房产税问题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三、关于房屋装修费用计入房屋原值征收房产税问题对新建房屋进行初次装修,凡属于房屋不可分割的吊顶、高档灯具、墙饰、地砖、门窗等投资,不论其帐务如何处理,一律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对旧房重复装饰装修的投资额,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凡记入固定资产科目,增加房产原值的,征收房产税,未增加房产原值的,不征收房产税。四、关于恢复福利企业征收土地使用税问题对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福利工厂用地恢复征收土地使用税。如纳税确有困难,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申请办理减免税。五、关于居民小区内绿化、道路用地土地使用税征免问题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居民小区竣工后,其小区内按照规定标准进行绿化和修建公共道路的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六、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论是否取得土地使用证,对已经开发或使用的土地,从开发或使用的次月起征收土地使用税。希望可以帮助你
    +1 2020-03-31 举报
  • ask8791885951 丨Lv 2
    你好!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1 2020-03-3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