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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适用于工业厂房。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瞿义勇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的书籍,全书编写以图表为主,辅以文字说明,极具指导性和参考价值。《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强电部分)应用图解》可供建筑电气设计、施工人员和电气工程师使用,同时可供电气监理人员参考,也可作为大专院校相关专业师生学习资料。 工业厂房,指直接用于生产或为生产配套的各种房屋,包括主要车间、辅助用房及附属设施用房。凡工业、交通运输、商业、建筑业以及科研、学校等单位中的厂房都应包括在内。 民用建筑是由若干个大小不等的室内空间组合而成的;而其空间的形成,则又需要各种各样实体来组合,而这些实体称为建筑构配件。一般民用建筑由基础、墙或柱、楼底层、楼梯、屋顶、门窗等构配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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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1
电气线路敷设 A.一般规定 1.电缆(线)敷设前,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不小于5MΩ;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 2.线路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3.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措施。 4.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65℃时,采取隔热措施;位处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 5.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6.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 7.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逢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 8.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 9.敷设线路时,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凿安装孔。 10.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及编号,并按第一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 11.测量线路绝缘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设备及元件断开。 B.电缆的敷设 1.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7℃。 2.敷设电缆时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 3.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 4.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交叉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5.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6.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 (1)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固定。 (2)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固定。 (3)电缆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第二两个支架上固定。 (4)在引入仪表盘(控制器)前300~400mm处。 (5)在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