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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卖房子,对方没有足够的现金,要求先把房产证转到对方名下然后拿到银行贷款,再付剩下的房款

    这样做的风险有多大?可不可行?望高人指点迷津,对这些事表示无能。。。谢谢 北京市

    购房 贷款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徐秋实

    发布于2012-01-2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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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孔雀河畔 丨Lv 0
    风险比较大,现在购房不是可以按揭的吗?很多银行放款都比较慢,有的甚至不给贷款。
    +1 2012-01-29 举报
  • ying95 丨Lv 0
    您好!这样做对你毫无保障!房产证已转到对方名下,在法律上说产权人已是对方了,且不说能否到银行做抵押贷款,对方不认帐的话,您还能凭什么追讨房款呢?
    +1 2012-01-29 举报
  • 兰连月 丨Lv 4
    这样风险非常大。根据现在国家的政策,房屋已经不能抵押用于购房等消费。因此将房屋办理到对方名下,然后再去抵押贷款支付购房款是违背政策的,银行贷款可能不批。另外,对于房屋过户到对方名下后,对方占据主动地位,如果对方不付款,您就被动了,到时候再起诉解除合同,取回房子会花费很长的时间。
    +1 2012-01-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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