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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春卖房子过户的问题

    买方已经得到了来自银行的贷款审批, 下一步, 房产证在房产中心更名, 成为买方名字. 然后, 买方带房产证到银行去注册. 随后, 银行再把钱一次性给卖方.这样做是合理的吗? 卖方应该注意些什么?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贷款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luanchang

    发布于2012-01-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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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xwezhuangxc 丨Lv 0
    银行贷款都这样办理的 应该注意的是银行卡开个小秘书吧 不交房 尾款下来之后在交房
    +1 2012-01-09 举报
  • xwz_cn 丨Lv 2
    买卖双方要件银行初审完毕,买卖双方到银行面签,现在一般银行对买方的首付款要进行资金监管,首付款可以存于卖方账户银行冻结,接着买卖双方就可以更名过户,下新证,房产抵押下他项证,银行放款(首付款及贷款)需要买卖双方签字放款。你最好找一家信誉好的中介代理公司来办,花少许钱免除你的后顾之忧
    +1 2012-01-09 举报
  • jinwennan930 丨Lv 4
    在已交定金,签好房屋转让合同后,首付款已交付双方在银行已签约,首付款银行监管的情况下,程序是合理的。卖方应该注意在银行签约时留的账号是否有误,还有划款时间及时查收。
    +1 2012-01-09 举报
  • majiaxia 丨Lv 2
    要放款了才能过户的
    +1 2012-01-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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