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房产问题:20年前父亲去世时留下一处市区100平米的房产,军产,未留遗嘱。$https://m.fang.com/ask/ask_4217359.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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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20年前父亲去世时留下一处市区100平米的房产,军产,未留遗嘱。
现母亲年迈,4个子女中的两个争房产(其他两个愿意放弃继承),其中一方以房改时出了全部购房款(与母亲同住)为由,要独占房子,有道理吗?他应该得到多少?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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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mediasky
发布于2012-02-09 北京市
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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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洋洋107
丨Lv 0
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印发的《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 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同时依据《军队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利用军队房地产开发,不论数量多少,一律报总后勤部审批。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30号印发)第四条规定: 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 综合上述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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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wz_cn
丨Lv 2
直系亲属优先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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