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收房验房
  • 关于商品房拿钥匙确认收房,房产商违约延期。

    本人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户商品房。合同的入住时间为2009年12月30日。因房产商原因,签了个合约 免一年物业费延期到2010年4月。到2010年7月份通知我可以去拿钥匙了,但是我过去看 楼体和内部设施是好了,但是小区大门和小区绿化还一点都没有做,到现在9月份还是这样,我现在想继续拿这个房子,要求赔偿违约金。请问,光是楼体好了,绿化,和休闲娱乐建筑什么都没做符合交房标准么。这是否应该有有关部门审批了房产商才能对我进行交房???合同上有一条还说 最后的有效交房日期是房产商见报的入住通知为准。。。 害怕扯皮把重要环节漏了。。大家帮帮忙。。我要从奸商呢拿到属于我的赔偿金。。。。谢谢大家了 北京市

    物业费 物业 房产纠纷 收房 举报

    提问者:知道达人

    发布于2010-09-29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妈妈叫小新 丨Lv 4
    房产商见报入住通知为准,因此,其他的休闲设施开发商可以说是第二期或后期规划之类搪塞开,因此,有点难度要赔偿金。
    +1 2010-10-02 举报
  • RooRu 丨Lv 2
    明天带上干粮,去售楼中心门口静坐!
    +1 2010-10-0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